2017解放軍文職浙江(綜合應用能力·A類)全真沖刺試題及答案四-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2017解放軍文職浙江(綜合應用能力·A類)全真沖刺試題及答案四發(fā)布時間:2017-09-08 21:17:321). 我周《憲法》第31條規(guī)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qū)。在特別行政區(qū)內(nèi)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guī)定。特別行政區(qū)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包括( )。A.行政管理權B.立法權C.獨立的外交權D.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正確答案:ABD答案解析:特別行政區(qū)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包括: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中央人民政府管理涉及國防、外交等國家主權方面的事務。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BD。2). 人民法院審理無效婚姻案件,涉及財產(chǎn)分割和子女撫養(yǎng)的,應當在判決書中一并處理。( )正確答案:錯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4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無效婚姻案件,涉及財產(chǎn)分割和子女撫養(yǎng)的,應當對婚姻效力的認定和其他糾紛的處理分別制作裁判文書。3). 對授權持有嚴格觀點的主管人員傾向于用( )的指示。A.具體B.一般C.口頭D.非正式正確答案:B答案解析:對授權持有嚴格觀點的主管人員傾向于用一般的指示。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張強、張華訴王某無因管理糾紛案-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21 11:22:50張強、張華訴王某無因管理糾紛案案情簡介王某在販運蘋果赴濟南的途中,不幸在沾化縣境內(nèi)發(fā)生撞車事故。王某和司機李某受重傷被送往醫(yī)院搶救。當?shù)剞r(nóng)民張強、張華見王某的一車蘋果撒落在地,若不及時處理便會損失更大,出于好心,他們便按當?shù)毓r,雇人將蘋果撿起,運到市場,按當時當?shù)膬r格銷售,共為王某挽回經(jīng)濟損失5000元。一個月后,王某病愈出院,即向張強、張華索要該款。張強、張華付款后,要求王某補償已墊付的工錢、雇車費用計400元。王某則以兩人做好事為由拒付。張強、張華遂訴至法院。法律問題1張強、張華的行為是否為善意占有?2張強、張華要求王某補償已墊付的工錢、雇車費用是否合理?本案核心張強、張華擅自處分蘋果的行為是否有效?法理評析在現(xiàn)代民事法律制度中,無因管理是民事法律之債的發(fā)生根據(jù)之一。無因管理作為債的一種發(fā)生根據(jù),是指沒有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法律事實。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當事人稱為管理人,受事務管理或者服務的當事人稱為本人或者受益人。無因管理的構(gòu)成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一)管理他人事務管理他人事務是無因管理成立的前提條件,沒有對他人事務的管理和管理自己的事務就不是無因管理。管理他人事務既包括對他人事物的管理行為.如對他人財務的保存、利用、改良、管領、處分等;也包括為他人提供服務,如為他人提供勞務幫助。管理人所管理的事物包括有關人們生活利益的一切事項,可以是有關財產(chǎn)性的,也可以是非財產(chǎn)性的。管理內(nèi)容可以是事實行為,也可以是法律行為,在實施法律行為時,管理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也可以以本人的名義。(二)有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管理人主觀上須有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即具有為他人謀利益的主觀動機。無因管理的成立只要求管理人主觀上有為本人謀利益的目的,至于無最終結(jié)果是否有利于被管理人,是否使被管理人利益免受了損失,則應該屬于無因管理的效力問題,屬于管理人是否履行因無因管理而發(fā)生的債務問題,而不應該影響無因管理的成立。(三)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無因管理的 無因 就是指無法律上的原因,也就是無法律上的義務或者約定的義務為他人管理事務,它是無因管理成立的首要條件。所謂法定義務,是指法律上直接規(guī)定的義務。這種法定義務既包括因民法上的直接規(guī)定而發(fā)生的義務,也包括因其他法的直接規(guī)定而發(fā)生的義務。例如,警察看見一個人在毆打另一個人,遂上前制止。便不屬無因管理,因為警察的特殊身份決定其負有此法定的義務,其制止行為屬履行職責。所謂約定義務,是指基于管理人與受益人之間的約定而發(fā)生的義務。當事人的這種約定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只要是當事人在合同和約定了管理人有管理的義務,不論該義務是其主義務還是附隨義務,管理人的管理均為有義務的行為,不成立無因管理?!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93條對無因管理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損失進行管理或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本案中,從社會道德來說,張強,張華是做好事。但從法律角度來看,這是一種善意占有的行為。所以,張強,張華要求王某補償400元是按當?shù)毓r支付的搬運工錢。這是為實行管理行為所必須支付的實際合理的費用,并非索取報酬或編造名義變相索取報酬,因而王某應當支付善意占有人張強,張華因維護該動產(chǎn)支出的必要費用。

考試法律常識之民法(105):正當無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1)具有違法阻卻性。在管理必需的限度內(nèi)介人他人權利范圍的,不構(gòu)成侵權。修繕他人房屋、出售他人財產(chǎn)的,不侵犯所有權;將昏迷的紅樓夢劇組成員抱送醫(yī)院的,不侵犯演員的身體權,不屬于侮辱婦女。(2)管理人與本人間不成立不當?shù)美1救艘驘o因管理取得的利益具有法律上的原因(無因管理即為其法律上的原因),管理人雖因此受有損失,不成立不當?shù)美畟?3)自動在管理人與本人(被管理人)之間成立無因管理之債,雙方互有特定內(nèi)容的權利與義務。2.管理人的義務。(1)適當管理的義務。①指管理人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以利于本人的方法,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標準,實施管理行為。②管理人未盡適當管理的義務,構(gòu)成法定債務之違反,因此給本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無因管理的精神是:不管則已,管必管好。③降低適當管理義務標準的一個例外:管理人為免除本人生命、身體或財產(chǎn)上之急迫危險而為事務之管理,對于因其管理所生的損害,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外,不承擔賠償責任(參見02年·卷三·18題)。例1甲的幼子丙(8歲)離家出走,好心人乙暫時收留丙(四處打聽丙的家長),供以衣食(還帶丙觀看電影《LettheBulletsFly》)。丙突患重病,乙求神拜佛,怠于延醫(yī),致病情惡化。①乙暫留丙(無因管理的承擔)利于甲,不違反甲可得推知的意思,構(gòu)成正當無因管理,乙有權請求甲補償支出的必要費用及因此遭受的損失。②乙對丙生病的處置(管理事務之實施),未依甲可得推知的意思,不利于本人,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構(gòu)成對無因管理債務的違反,應承擔賠償責任(當然,依照《侵權責任法》第6條第1款,亦構(gòu)成侵權責任,發(fā)生請求權競合)。典型真題甲不慎落水,乙奮勇?lián)尵?,搶救過程中致甲面部受傷,同時乙丟失手機一部。下列表述中哪一說法是正確的?(02年.卷三.1S題一D)A.乙應賠償甲面部受傷的損失,甲不應賠償乙失落手機的損失B.乙應賠償甲面部受傷的損失,甲應賠償乙失落手機的損失C.乙不應賠償甲面部受傷的損失,甲不應賠償乙失落手機的損失D.乙不應賠償甲面部受傷的損失,甲應賠償乙失落手機的損失[答案解析]①成立無因管理之債的,管理人負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以利子本人的方法,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標準,實施管理行為”的法定義務。②扭是,本人的生命、財產(chǎn)遭受重大急迫危險時,應降低管理的注意標準,管理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本人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賠償責任。③甲落水,生命處于急迫危險中,乙雖造成甲面部受傷的損害,但乙無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所以,乙不對甲面部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④乙因?qū)嵤o因管理丟失手機,有權請求本人甲償付。綜上,正確答案為D選項。(2)通知義務。①管理開始時,若能通知本人,應立即通知本人。②若無急迫情事,應等候本人指示;(a)本人指示繼續(xù)管理的,無因管理轉(zhuǎn)化為委托合同。(b)本人指示停止管理,管理人仍繼續(xù)管理的,則屬違反本人明示的管理,自此時起構(gòu)成不正當無因管理。(3)報告、計算義務。①報告義務:管理人應將管理事務進行之狀況報告本人,管理終止時,應報告其顛末。②計算義務:管理人因處理事務所收取之金錢、物品及孽息,應交付本人。以自己名義為本人取得之權利,應移轉(zhuǎn)于本人。③管理人為自己利益,使用應交付與本人之金錢,或使用應為本人利益而使用之金錢者,應自使用之日起,支付利息。如果有損害,并應賠償。典型真題甲正在市場賣魚,突聞其父病危,急忙離去,鄰攤菜販乙見狀遂自作主張代為叫賣,以比甲原每斤10元高出5元的價格賣出鮮魚200斤,并將多賣的1000元收入自己囊中,后乙因急赴喜宴將余下的100斤魚以每斤3元賣出。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07年*卷三.53題一ABC)A.乙的行為構(gòu)成無因管理B.乙收取多賣1000元構(gòu)成不當?shù)美鸆.乙低價銷售100斤魚構(gòu)成不當管理,應承擔賠償責任D.乙可以要求甲支付一定報酬[答案解析]①乙的行為屬于正當?shù)臒o因管理。故A選項正確。②成立正當無因管理后,乙負有“計算義務”,其中包括“轉(zhuǎn)付義務”,即乙因管理事務所收取的金錢、物品及孳息,應交付于甲;乙以自己名義為甲取得的權利,應移轉(zhuǎn)于甲。因此,乙賣魚得到的錢在權益歸屬上屬于甲,乙將其中的1000元收入囊中,構(gòu)成不當?shù)美?。故B選項正確。③乙負擔的另一義務是“適當管理的義務”。因此,乙為了看新娘子將魚賤賣的行為違反了適當管理的義務,構(gòu)成法定之債的違反,若因此給甲造成損害,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故C選項正確。④在無因管理之債中,管理人無報酬請求權。故D選項錯誤。⑤關于B選項。有人質(zhì)疑道:“根據(jù)題目交代,甲以每斤10元的價格賣魚乙以每斤15元的價格賣甲的魚,乙將多賣的1000元據(jù)為己有并未給甲造成損失,為何還會成立不當?shù)美?”你得這樣看:乙擅自出賣甲的魚,這是一種侵權行為(弄不好還可成立盜竊罪呢?。?。只有當乙具有管理意思(愿意將出賣魚所取得的一切利益歸屬于甲)且乙的管理行為不違反甲明示或者可得推知的意思并有利于甲時,乙出賣甲的魚的行為才符合正當無因管理的要件,才具有違法阻卻事由,不構(gòu)成侵權。管理意思(我常把它說成“一顆金子的心”)是乙的行為具有違法阻卻性的主觀要素。與管理意思相一致,乙因?qū)嵤o因管理取得的利益(包括多賣的1000元)均歸屬于甲。既然歸屬于甲,乙據(jù)為己有就違反了轉(zhuǎn)付義務,構(gòu)成不當?shù)美?.管理人的權利。(1)管理人有權請求本人(被管理人)償付:①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費用及自支出時起的利息。②因管理負擔的必要債務。③因管理遭受的人身損害與財產(chǎn)損害。(2)管理人無報酬請求權,也沒有勞務費用請求權(無因管理屬于白干!)。(3)無因管理重在管理行為本身,只要管理人盡到了適當管理的義務,目的是否達成,不影響無因管理之成立與效力(見09年·卷三·12題)。例2甲外出打工期間,臺風來襲,鄰居乙以自己的名義向丙借款5000元,用于加固甲的房屋。①若問:乙向丙借的5000元應由誰償付(承擔)?答曰:甲,(無因管理)。②若問:丙有權請求誰償還5000元?答曰:乙(合同的相對性)。典型真題〔I〕張某外出,臺風將至。鄰居李某擔心張某羊久失修的房子被風刮倒,貓及自家,就雇人用幾根木料支撐住張某的房子,但張某的房子仍然不敵臺風,倒塌之際壓死了李某養(yǎng)的數(shù)只雞。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09年·4三·12題一C)A.李某初衷是為自己,故不構(gòu)成無因管理B.房屋最終倒塌,未達管理效果,故無因管理不成立C.李某的行為構(gòu)成無因管理D.張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費用,但應賠償房屋倒塌給李某造成的損失[答案解析]①李某的行為構(gòu)成正當?shù)臒o因管理。故C選項正確。②管理人為本人利益,兼顧自己的利益的,仍可在為了他人利益的限度內(nèi)成立無因管理。故A選項錯誤。③無因管理制度重在規(guī)范管理人的管理行為本身,并不要求管理目的必須實現(xiàn)。只要管理人為了本人利益,以利于本人的方法,不違反本人明示或者可得推知的意思,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無論管理目的是否實現(xiàn),效果是否顯著,均不影響無因管理之債的成立和無因管理之債的內(nèi)容。故B選項錯誤。④《侵權責任法》第86條第1款規(guī)定:“建筑物、構(gòu)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歸責原則為無過錯責任?!肚謾嘭熑畏ā返?9條規(guī)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張某的房屋倒塌壓死了李某養(yǎng)的數(shù)只雞,張某作為房屋所有權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不過,如果臺風構(gòu)成不可抗力,則張某可以減輕責任或者免除責任。綜上,D選項錯誤,前半句絕對錯,后半句可能錯?!睮I〕劉某承包西瓜園,收獲季節(jié)突然病故。好友刁某因聯(lián)系不上劉某家人,便主動為劉某辦理后事和照看西瓜園,并將西瓜賣出,獲益5萬元。其中,辦理后事花費1萬元、摘賣西瓜雇工費以及其他必要費用共5000元。刁某認為自己應得勞務費5000元。關于刁某的行為,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對?(11年·卷三·20題一D)A.5萬元屬于不當?shù)美鸅.應向劉,某家人給付3萬元.C.應向劉某家人給付4萬元D.應向劉某家人給付3.5萬元[答案解析]①刁某給劉某辦理喪事以及出售劉某的西瓜的行為均符合正當無因管理的構(gòu)成要件。②無因管理具有阻卻侵權和阻卻不當?shù)美男ЯΑ5竽硨嵤o因管理給本人(劉某的家人)帶來5萬元的利益,且刁某因?qū)嵤o因管理遭受了損失(支出必要費用15000元),但這5萬元并不構(gòu)成不當?shù)美瑹o因管理之債就是本人取得這5萬元利益的法律上原因。故A選項錯誤。③刁某有權請求本人償付自己因無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費用、負擔的必要債務以及因此遭受的財產(chǎn)、人身損失。但是,刁某不享有請求本人支付勞務費5000元的權利。具體而言,刁某有權請求劉某的家人償付喪葬費1萬先,其他必要費用5000元,且刁某可以主張法定抵銷。抵銷后,巧某應向劉某家人給付3.5萬元。故B選項錯誤;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