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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7-08-18 10:21:49自由先驗自由與實踐的自由 康德說,道德律是自由的 認識理由 ,自由則是道德律的 存在理由 。但這種自由已不同于《純粹理性批判》的第三個 二律背反 中的 先驗自由的理念 了,或者說,實踐的自由已經(jīng)把懸設的先驗自由落實在行動上,使之具有了 實在性 ,雖然不是理論的實在性(實在的經(jīng)驗知識),而是實踐的實在性。所以自由概念就成了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之間的 拱心石 ,它是最高的、不可再追溯的概念。自由的任意與自由意志 所以康德所理解的自由就有兩個層次。一是泛泛而言的 自由的任意 (der freie Willk r)。二是屬于其中的高級階段的 自由意志 (der freie Wille)自由范疇表 于是康德為了說明從自由的任意向自由意志、即向純粹實踐理性的道德律的過渡,而在《實踐理性批判》中制定了一個 自由范疇表 ,這就是:(1)量:執(zhí)意、規(guī)范、法則;(2)質(zhì):命令、禁止、例外;(3)關系:人格性、人格狀態(tài)、諸人格狀態(tài)的交互性;(4)模態(tài):允許和不允許、義務和違背義務、完全的義務和不完全的義務。4. 實踐理性的二律背反和道德宗教德福一致和實踐理性的 懸設 德性是善的最高等級,是排除了感性的善,但德性本身正因此就還不是最完滿的善即 至善 ,只有配以與德性相當?shù)模ǜ行缘模┬腋2趴梢哉f是完滿的善。所以至善本身應當包括幸福和德性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康德從德性和幸福的一致這一純粹實踐理性的要求中,引出了靈魂不朽和上帝存在這兩個 懸設 ,即有根據(jù)的假設,其根據(jù)就在于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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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7-07-10 18:35:09新聞自由是公民的言論、出版自由權利在新聞傳播活動中的具體體現(xiàn)和運用,是公民政治權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簡要地說新聞自由就是新聞媒介擁有出版權、采訪權、發(fā)布權。新聞自由主要包括:不受批準自由出版報刊,在政治上、經(jīng)濟上不受限制,人人都擁有出版權;不受任何形式的事先審查,可以發(fā)布任何新聞和發(fā)表任何意見;不受限制地自由接近新聞源。最早提出 出版自由 口號的是英國著名政治家、詩人約翰 彌爾頓,他在《論出版自由》一書中系統(tǒng)闡述了出版自由的思想。資產(chǎn)階級新聞自由建立在資本主義私有制基礎之上,是為維護資本主義制度和資產(chǎn)階級利益服務的。社會主義新聞自由則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無產(chǎn)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共同享有的自由權利。馬克思主義新聞自由的本質(zhì):首先,新聞自由是政治權利的組成部分,是由社會的經(jīng)濟基礎決定的上層建筑。新聞自由是相對的、具體的,而不是絕對的、抽象的。其次,新聞自由伴隨著歷史的發(fā)展而變化,與社會發(fā)展的一定形態(tài)相關,不是恒久不變。再次,新聞自由始終伴隨著一定的義務和責任,社會制度、社會的價值觀、社會的道德規(guī)范和文化傳統(tǒng)等都對新聞自由形成各種不同形式的制約。最后,新聞自由和一般的民主、自由一樣,是一種手段。1、闡述新聞自由的歷史演進。(北京大學,2001)2、名詞解釋:約翰 彌爾頓的《論出版自由》(北京大學,2002)3、論述: 出版自由 口號產(chǎn)生的歷史背景,以及彌爾頓和杰弗遜為之做出的貢獻。(北京大學,2004)4、判斷:新聞自由是記者(媒體)享有報道一切事實的權利。(清華大學,2001)5、論述:資本主義新聞自由的實質(zhì)。(中國傳媒大學,2003)6、如何理解新聞自由的相對性和具體性?(中國傳媒大學,2005)7、 新聞自由 這個口號最早是由西方資產(chǎn)階級提出來的,在我國,人們對 新聞自由 的問題有不同的看法,正確的看法應該是什么(華中科技大學2001)8、論述:簡評不同社會制度下的 新聞自由 。(南京大學,2002)新聞事業(yè)的性質(zhì)、地位、任務;兩種新聞事業(yè)的本質(zhì)區(qū)別;知情權與接近權;新聞自由的社會控制。

2017公共基礎知識憲法:言論自由-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言論自由是指公民有權通過各種語言形式,針對政治和社會中的各種問題表達其思想和見解的自由。由于言論是公民表達意愿、相互交流思想、傳播信息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工具,也是形成人民意志的基礎,因而言論自由在公民的各項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我國憲法規(guī)定的言論自由具有特定的范圍與表現(xiàn)形式。一般說來,其范圍包括:1.公民作為基本權利主體,都有以言論方式表達思想和見解的權利,因而其享有的主體十分廣泛;2.通過言論自由表達的有關政治、經(jīng)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看法和見解受法律保護,不受非法干涉;3.言論自由的表現(xiàn)形式多樣,既包括口頭形式,又包括書面形式,必要時還可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利用電視廣播等傳播媒介;4.言論自由作為一項法律權利,在法定范圍內(nèi),不應由于某種言論而承受不利后果,因而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5.言論自由存在著法定界限,受憲法和法律的合理限制,因而公民的言論自由必須在法律范圍內(nèi)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