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群體中的成員,必須有明確的分工,使職責與權力相稱 - 行測知識

領導群體中的成員,必須有明確的分工,使職責與權力相稱減小字體增大字體領導群體中的成員,必須有明確的分工,使職責與權力相稱。

答:這種看法是正確的,符合領導群體結構優(yōu)化的職權分明標準。在領導群體內部,要明確劃分和規(guī)定各人的職責范圍,做到人各有職,職有專司。每個領導成員對自己職責范圍以內的事情,要獨立負責,創(chuàng)造性的完成。不能事不分大小都要集體討論或請示上級,這樣會造成該辦的事辦不成,等待解決的事解決不了,出現(xiàn)久拖不決的局面。所以分工不清,職責不明,往往要貽誤工作。領導成員要有職有權,按責定權。有責無權,或有權無責的職位,是不應該設置的。有責無權,完成所負責任無保障;有權無責,一種可能是權力發(fā)揮不了作用,空有其權而無所作為,另一種可能就是濫用權力,以權謀私,以權欺人,做出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來。在領導群體內部,任何一個領導者都不要干涉其他成員職權范圍內的事,要各守其職。對自己職權范圍以外的事,如有意見、有看法,可以溝通情況,或者反映給上一級領導,通過領導集體研究解決。但個人不能任意干預,否則將可能造成內部磨擦,影響領導內部的團結和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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